五十多年來,法律學者們一直在爭論台灣及其在台灣的「中華民國」的國際法律地位。本文最初發表於2004年秋季版《哈佛亞洲季刊》,首次明確指出這些問題是二戰太平洋戰場上懸而未決的問題,而非大多數學者所認為的二十世紀1940年代末中國內戰的後果。
鑑於美國軍事力量在擊敗日本並解放其海外領土方面發揮了決定性作用,本文將結合國際公認的戰爭法以及美國憲法賦予的軍事管轄權,以探討這一問題。分析考察了歷史上武裝衝突後領土割讓的案例,並基於和平條約的規定和歷史記錄建立了一個比較框架。
該框架隨後被應用於台灣的實際情況,並以《舊金山和平條約》(SFPT)為主要參考點。分析表明,透過適當運用該條約的規定,可以系統地確定台灣法律地位的各個方面。
本文首先對台灣住民的國籍進行了精確界定,並探討了諸多衍生問題:台灣參與奧運會、世貿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的正確名稱;美國所得稅義務;投票權;護照簽發;台灣在《聯合國憲章》下的權利;以及台灣未來憲法、法律和社會改革的正確方向等。每個議題都經過嚴謹的法律分析,而非政治推測。
本文的分析方法有別於傳統的政治或外交視角,而是嚴格依循國際法原則和條約解釋規則。通過檢視《舊金山和平條約》的具體條款,特別是日本對台灣主權的放棄以及條約對後續管轄權的規定,本文揭示了一個清晰的法律框架。這一框架不僅解釋了台灣當前的法律地位,也為理解台灣在國際體系中的獨特處境提供了堅實的法理基礎。
值得注意的是,本文的結論並非基於政治立場或意識形態考量,而是源於對歷史文獻和國際法原則的客觀分析。這種法律途徑的優勢在於,它提供了一個可驗證的、建立在既定法律原則之上的結構,而非依賴於不斷變化的政治主張或外交修辭。通過這種方法,我們可以更清楚地理解台灣問題的本質,以及為什麼某些看似矛盾的政策立場實際上在法律體系內是一致的。
基於此法律框架的結論完全符合以下各項:
以及美中台三邊關係的所有其他要素。
[英文版] https://www.twdefense.info/trust3/SFPT-HAQ-intro.html
[中文版] https://www.twdefense.info/trust3/SFPT-HAQ-intro_ch.html